世界茶饮加盟想方设法不退定金
2018年年初我有意从事餐饮生意,3月4日在网上搜索餐饮加盟信息时看到世界茶饮,便与之联系了。受客服邀请,4月2日同爱人一起来到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433号8090创业园B栋的星超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考察。接待人员向我们简要介绍世界茶饮后即要求签订合同,我本想考虑考虑再决定,接待人员马上口头开出很多优惠条件,核心意思为上海加盟即将关闭,如不签订可能丧失合作机会。
我想仔细审阅合同内容,接待人员答复合同是固定格式,肯定没问题。合同中规定了定金条款,现场签订合同可缴纳较少额度定金,我主张交1000元,接待人员说最少交50000元,否则无法享受优惠。闻此,本来已经填写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一些基本信息的合同中断签订。接待人员见此与我沟通,我未表态,他就与我爱人沟通,核心意思是市场紧俏、时间紧张、可以优惠、全程服务,如不抓住机会即丧失合作机会等,对于定金他口头承诺可以退还,也可由公司寻找新加盟商承接,甚至可能多返一点,让我们小赚一笔。我爱人在对方的再三承诺之下,未征求我的意见就代为签订了世界茶饮加盟合同,合同上签的是我的名字,合同附件上签的我爱人的名字。4月2日我们正式签订世界茶饮经营合作合同,合作区域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签订合同后刷卡交了50000元定金。
事后,我仔细研究了合同内容,并还原合同签订场景,觉得世界茶饮合同管理太不严谨,主要如下:1、合同约定:“甲方收取乙方品牌经营合作费108000元。品牌合作费按年度收取,无论何种原因,概不退还……”疑问:不可抗力是否可退还?销售人员承诺为一次性收取,该承诺与合同不符。2、合同规定:“乙方承诺每月最低进货额必须达到5000元,如果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两个季度未达到最低进货额度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取消乙方合作资格与世界茶饮品牌经营授权,乙方缴纳的品牌经营合作费不予退还。”疑问:额度是否过高,是否条款不合理?3、合同规定:“合同约定缴纳定金50000元。”疑问:该定金是否过高,公司是否有相关规定,是否对加盟商收取定金额度统一办理,还是一事一议?4、合同规定:“任何以法规仲裁解决机构为湛江国际仲裁院依其现行规定在深圳仲裁解决。”疑问:既然公司在上海,为何不在上海解决。为何用湛江的机构去深圳解决,是否有意增加客户的维权成本?5、合同规定: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疑问:甲方法定代表人未签字,仅打印名字,是否合同可以申请无效?6、合同签订过程中,我离席就定金进行思考之际,对方催促我爱人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正文由我爱人签了我姓名,合同附件签了爱人的姓名(非我姓名)。疑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加盟世界茶饮的本意是交由爱人经营,签订合同后不久爱人生病住院需进行手术,术后亦不能过于劳累,所以我们决定退出加盟。我多次与接待人员进行沟通,并赴公司与其进行了现场沟通,接待人员答复可申请退还定金,但需要提供结婚证及手术证明,同时让我等待一两个月,待上海加盟关闭后由公司介绍新加盟商进行加盟资格转让,这样退还更多(关闭后市场更为紧俏,价格也更高)。因此之后我一直在等待中。
7月底及8月初我就定金一事与公司进行沟通,但被告知原接待人员已经离职,于是我再次来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公司安排市场拓展部人员与我接洽。我将前因后果讲了一遍,此人答复定金不能退还,还说原接待人员道德存在问题,为公司试用人员,其行为及承诺不代表公司。见他们是如此态度,我就在公司前台等待,并向新加盟人员说明自己加盟的经历及提示合同风险。没多久,市场拓展部其他人员与我继续接洽,让我回家等消息,给他们一周的时间商议。一周后,公司客户服务刘经理(手机:187212*7767[?])约我在公司外见面沟通此事,仍告知不能退还定金。
基于上述事实,我认为该公司存在极大内部管理问题。一是为何原接待人员不能代表公司,接待地点就在公司,且合同也盖公司章,定金也是交公司财务。二是耗时四个多月一直未推进此事,公司称接待人员未向公司汇报,但合同签了定金付了,公司不可能不知道此事,却一直将未推进的原因推责已离职员工。三是责怪我应该将合同及接待人员承诺与公司进行核实,该责怪无道理。四是定金额度公司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我恳请请中诉网(官方网址:www.zsw.org)帮我维权,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同时将我的材料公开,减少此类不公正情况的出现。
追踪 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查,星超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航中路75-77号2层,法定代表人:黄二宝,股东:黄二宝、龚云,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食品销售。
信息来源:中诉网 官方网址:www.zsw.org